衡阳市残疾人联合会是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的地方组织,是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联合性团体。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二)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三)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四)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科研、辅助器具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五)协助政府研究、制订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规划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六)承担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
(七)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八)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概况
衡阳市残疾人联合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衡阳市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其他事业单位1个市残疾人康复中心(衡阳市残疾人辅具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市残联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1129.48万元。其中:经费拨款收入515.88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613.60万元。
2018年支出预算总额1129.48万元。其中:住房保障支出19.72万元,医疗卫生支出38.3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2.86万元,行政运行支出344.97万元,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693.6万元。行政运行支出中 “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2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万元。我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公务支出,“三公”预算与上年持平。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市残联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行政运行支出:主要用于残疾人康复、残疾人就业和扶贫、残疾人文化体育、其他残疾人事业等项目和工作支出,以及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医疗卫生支出:主要用于会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基本支出。
(四)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主要用于单位在编人员的个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五)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按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七项用途严格支出。
衡阳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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