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残疾人联合会
衡残联﹝2018﹞28号
关于开展残疾人“十佳阳光致富示范户”、
“十佳阳光致富带头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残联:
根据《2018年全省残疾人教育就业扶贫托养与社会保障工作要点》文件精神,挖掘、宣传残疾人脱贫致富和助残扶贫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示范效应,引导广大农村贫困残疾人坚定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市残联决定在全市开展残疾人“十佳阳光致富示范户”、“十佳阳光致富带头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5月1日-5月20日
二、评选范围
全市开展了农村贫困残疾人“阳光增收计划”项目的县市区,每个县市区推荐2名残疾人“十佳阳光致富示范户”和2名残疾人“十佳阳光致富带头人”。
三、评选条件
(1)残疾人“十佳阳光致富示范户”的参评条件为:参加过实用技术培训、接受过残联提供的技术指导、生产发展扶持等服务,参与了“种养加”及设施农业项目,实现了就业增收,家庭人均年收入在8000元以上的残疾人家庭。
(2)残疾人“十佳阳光致富带头人”的参评条件为:带动和帮助了10户以上的残疾家庭实现阳光增收脱贫,或帮助3户以上的残疾人家庭实现了阳光致富的残疾人。
四、评选表彰
市残联根据各县市区残联推荐名单,评选表彰残疾人“十佳阳光致富示范户”10名,残疾人“十佳阳光致富带头人”10名,并为每位获奖对象颁发奖牌。市残联将在获奖对象中择优推荐部分典型参加省残联组织的评选活动。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各县市区残联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专人负责,层层部署,及时将评选标准发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做好调查摸底筛选工作,确保活动圆满开展。
2、广泛宣传。市残联将在衡阳电视台、《衡阳日报》开辟宣传专栏,各县市区残联要充分利用电视台、报刊以及网站、微信等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残疾人“十佳阳光致富示范户”和“十佳阳光致富带头人”的典型事迹,营造有助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社会氛围,助力残疾人扶贫攻坚。
3、择优推荐。各县市区残联要要严格标准,对基层推荐上来的典型要进行实地复核,力争做到优中选优。推选表格在2018年5月30日前上报市残联教就科。
附:1、残疾人“十佳阳光致富示范户”评选表彰审批表
2、残疾人“十佳阳光致富带头人”评选表彰审批表
(附件)http://www.hydpf.org/uploadfile/2018/0502/20180502123321209.doc
衡阳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