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与要求 |
数量 |
品名 |
材 质 |
规 格 |
1 |
组件式小腿假肢 |
方锥阳四爪连接盘 |
不锈钢 |
1.零部件组件每套独立包装,零件之间有分隔,防止碰撞,可防潮防腐。
2.自重不大于 95 g
3. 最大适用体重:不小于100Kg
4. 表面进行抛光处理,外表光洁,无麻点。
5. 符合国家《下肢假肢通用件》(GB 14723-2008)或CE标准要求。
6. 提供产品样品,另附彩页于招标文件内并装订在一起。 |
按适配实际需求采购 |
锁紧管接头 |
不锈钢 |
1.零部件组件每套独立包装,零件之间有分隔,防止碰撞,可防潮防腐。
2.自重:不大于110g
3.最大适用体重:不小于100Kg
4.表面进行抛光处理,外表光洁,无麻点;管直径为30mm、配套M8紧定螺丝4个,M6连接螺丝1个。
5. 符合国家《下肢假肢通用件》(GB 14723-2008)或CE标准要求
6. 提供产品样品,另附彩页于招标文件内并装订在一起。 |
一体化连接管 |
不锈钢接头 |
1.材质:一体化连接管为铝合金材料、管连接头为不锈钢接头材料。
2.零部件组件每套独立包装,零件之间有分隔,防止碰撞,可防潮防腐。
3.自重:不大于200g
4.最大适用体重:不小于100Kg
5.铝合金管长度不低于200mm,管壁厚度不低于2mm,管直径30mm;管连接器为不锈钢材料;两者连接牢固,不松动、配套M8紧定螺丝4个。
6.符合国家《下肢假肢通用件》(GB 14723-2008)或CE 标准要求。
7. 提供产品样品,另附彩页于招标文件内并装订在一起。 |
动踝关节 |
不锈钢 |
1.零部件组件每套独立包装,零件之间有分隔,防止碰撞,可防潮防腐。
2.自重:规格22-25≤325g,规格26-30≤320g
3.最大适用体重:不低于100Kg
4.表面进行抛光处理,外表光洁,无麻点。
5.适用于22cm-30cm的脚号。
6.符合国家《下肢假肢通用件》(GB 14723-2008)或CE标准要求。
7. 提供产品样品,另附彩页于招标文件内并装订在一起。 |
动踝假脚 |
聚胺酯 |
1.每件独立包装,有编号。
2. 规格22cm-30cm,由木脚芯和聚胺酯材料制作而成,强度高,耐用性好,更加适用于农村或山区患者装配。
3.产品通过CE标准。
4. 提供产品样品,另附彩页于招标文件内并装订在一起。 |
假肢制作其余辅材,按需求配齐。
外观:应近似健肢,颜色近似肤色,配有肤色袜套。
重量:小于2kg;承重:大于100kg。
高度:应与健肢相等,允许比健肢低0mm-10mm。
接受腔可用树脂接受腔或PP接受腔。 |
2 |
组件式大腿假肢 |
可旋阴三爪连接盘 |
不锈钢 |
1.零部件组件每套独立包装,零件之间有分隔,防止碰撞,可防潮防腐。
3.自重:不大于170g
4. 最大适用体重:不小于100Kg.
5.表面进行抛光处理,外表光洁,无麻点,配套M8紧定螺丝4个,M6连接螺丝1个、下为可旋阴四棱台。
6.符合国家《下肢假肢通用件》(GB 14723-2008)或CE标准要求。
7. 提供产品样品,另附彩页于招标文件内并装订在一起。 |
锁紧管接头 |
不锈钢 |
1.零部件组件每套独立包装,零件之间有分隔,防止碰撞,可防潮防腐。
2.自重:不大于110g
3.最大适用体重:不小于100Kg
4.表面进行抛光处理,外表光洁,无麻点;管直径为30mm、配套M8紧定螺丝4个,M6连接螺丝1个。
5. 符合国家《下肢假肢通用件》(GB 14723-2008)或CE标准要求
6. 提供产品样品,另附彩页于招标文件内并装订在一起。 |
可调铝合金一体管 |
不锈钢 |
1.材质:一体化连接管为铝合金材料、管连接头为不锈钢材料。
3.零部件组件每套独立包装,零件之间有分隔,防止碰撞,可防潮防腐。
4.自重:不大于315g
5.最大适用体重:不低于100Kg
6.铝合金管长度不低于400mm,管壁厚度不低于2mm,管直径30mm;管连接器为不锈钢材料;两者连接牢固,不松动。配套M8紧定螺丝4个.
7.符合国家《下肢假肢通用件》(GB 14723-2008)或CE 标准要求。
8. 提供产品样品,另附彩页于招标文件内并装订在一起。 |
动踝关节 |
不锈钢 |
1.零部件组件每套独立包装,零件之间有分隔,防止碰撞,可防潮防腐。
2.自重:规格22-25≤325g,规格26-30≤320g
3.最大适用体重:不低于100Kg
4.表面进行抛光处理,外表光洁,无麻点。
5.适用于22cm-30cm的脚号。均可通过使用硬度不同的后缓冲块, 对假脚进行调节,配套动踝护罩1个。
6.符合国家《下肢假肢通用件》(GB 14723-2008)或CE标准要求。
7. 提供产品样品,另附彩页于招标文件内并装订在一起。 |
四连杆膝关节 |
钛合金 |
1.零部件组件每套独立包装,零件之间有分隔,防止碰撞,可防潮防腐。
2.自重:不大于750g
3.最大适用体重:不小于100Kg。
4.最大屈膝角度》150度。
5.表面进行抛光处理,外表光洁,无麻点。
6.符合国家《下肢假肢通用件》(GB 14723-2008)或CE标准要求。
7. 提供产品样品,另附彩页于招标文件内并装订在一起。 |
动踝假脚 |
聚胺酯 |
1.每件独立包装,有编号。
2.规格22cm-30cm,由木脚芯和橡胶材料制作而成,强度高,耐用性好,更加适用于农村或山区患者装配。分左右脚。
3. 符合国家《下肢假肢通用件》(GB 14723-2008)或CE标准要求。 |
假肢制作其余辅材按需求配齐。
外观:应近似健肢,颜色近似肤色,配有肤色袜套。
重量:小于3.5kg;承重:大于100kg。
高度:应与健肢相等,允许比健肢低0mm-10mm。
接受腔可用树脂接受腔或PP接受腔。 |
3 |
矫形器 |
材质:聚丙烯、聚乙烯或炭纤维材料的矫形器主材、尼龙搭扣、护垫和聚乙烯泡沫的脚底板和粘性衬垫组成,非灭菌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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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用于足、踝部畸形而特殊定制的矫形器具,也可用于足、踝部骨伤康复外固定。 |
应用:常用于先天性或后天性的足内外翻、足下垂和各种瘫痪性疾病引起的踝足关节不稳等,可起到扩大足与地面的接触、加强对体重的支持、踝足关节的稳定、改善步态、防止踝足部变形等作用。同时也常用于后足部疾患,以帮助减轻疼痛和稳定关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