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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残联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
2016-08-02 10:18: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 关 闭 ]
    一、部门主要职能
    衡阳市残联是市人民政府直属的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下设市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市残疾人康复和辅助器具中心、湖南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衡阳分会三个科级事业单位。
    部门主要职责为:
    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残疾人事业的方针、政策,维护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平等的公民权利,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义务,发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宣传残疾人事业,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开展和促进残疾人康复、教育、扶贫、救助、劳动就业、维权、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和残疾预防等工作,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负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会同财政、地方税收机关组织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
    参与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发挥综合、协调、咨询、服务作用。
    承担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负责本辖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管理和发放工作。
    指导各县、区残联工作。管理和指导各类残疾人群众组织,培养残疾人工作者。
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负责管理市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办公室、市残疾人康复和辅助器具中心、湖南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衡阳分会。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残疾人联合会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工作职责
    1、综合协调机关政务、事务,完成市委、市政府部署的中心工作;
    2、协助有关部门研究、拟订维护残疾人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的规章、政策,编制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并督促落实;
    3、负责调研、文秘、信息、统计、档案、机要、保密等工作;
    4、指导基层和社区残疾人工作及基层残联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组织志愿者助残活动,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
    5、负责残疾人专门协会的工作,开展残疾人工作交流;
    6、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管理及机构编制、人事政工、劳动工资、职称评审和聘任、离退休干部管理、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社会保障、公务接待、车辆管理等工作;
    7、做好党和国家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方针政策的宣传及我市残疾人工作典型推介,促进我会新闻工作的发展;
    8、负责残联信息化系统工作;
    9、负责残疾人证的核发及管理工作;
    10、负责机关支部、党建工作;
    11、承担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对应省残联办公室、组织人事部、省政府残工委秘书处的相关工作。
    二、康复科工作职责
    1、组织制定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指导和协调残疾人康复机构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聋儿听力言语训练、低视力配镜、精神病防治、弱智儿童康复、脑瘫儿康复训练、肢体残疾患者装配矫形器及其功能训练等业务工作
    2、开展疾病预防和社区康复工作;
    3、指导残疾人辅助器具开发、供应、服务;
    4、指导残疾人康复协会工作,开展学术交流;
    5、组织康复技术人才培训工作;
    6、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筹集康复经费,加强对康复经费的专款专用管理,提出经费分配计划,提供经费审批方案;
    7、承担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助主管领导指导市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和辅助器具中心的工作。
    对应省残联康复部的相关工作。
    三、教育就业科工作职责
    1、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残疾人教育工作计划,抓好残疾人教育,搞好残疾人职业技术培训;
    2、负责盲文、中国手语的推广工作;
    3、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计划,指导残疾人组织兴办福利企业,组织实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扶持残疾人个体就业和组织起来从业;
    4、组织实施残疾人专项扶贫;
    5、负责残疾人托养工作;
    6、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促进残疾人优惠政策的落实;
    7、协助主管领导指导市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的工作。
    对应省残联教育就业部的相关工作。
    四、维权科工作职责
    1、协助有关部门研究拟定有关维护残疾人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政策、法规草案,做好残疾人法制工作;
    2、配合有关方面对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3、负责处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残疾人工作的议案、提案;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工作者及残疾人的普法宣传工作,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
    5、负责残疾人的来信来访和维稳工作;
    6、负责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推进工作;
    7、指导县(市、区)残联维权机构建设和开展残疾人维权工作;
    8、负责市本级法律援助中心的建设,指导县市区抓好残疾人法律援助站(点)建设;
    9、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艺术、体育活动,建立各类残疾人文化、艺术、体育等优秀人才档案,发展残疾人竞技体育。
    对应省残联维权部相关工作。
    五、基金会工作职责
    1、宣传残疾人事业,呼吁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弘扬扶残助残良好社会风尚;
    2、依法组织各种形式的社会募捐活动,筹集残疾人福利基金;依法接受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捐赠(包括资金、财产);
    3、负责起草公益项目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配合做好相关宣传工作,并对公益项目的实施单位进行指导、检查及督办;
    4、负责对外合作与交流,与爱心企业(单位)联系,建立资金募集档案,为捐赠方提供相关服务;
    5、宣传表彰对社会有突出贡献的残疾人和对发展残疾人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
    6、建立项目档案,协助做好资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工作。
    对应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秘书处的相关工作。
    六、财务科工作职责
    1、负责资金计划编制,管理事业经费、国有资产和二级机构的财务工作;
    2、承担残联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3、负责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和残联基础设施建设的财务管理工作;
    4、负责残联系统项目经费的拨付及管理工作,负责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监管工作;
    5、负责残疾人事业经费的开发及机关财务支出的审核和收支平衡工作,编制好残疾人事业资金统计报表。
    对应省残联办公室财务科的相关业务工作。
    七、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残疾人劳动力资源的社会调查;
    2、开展残疾人求职登记、劳动能力评估、失业登记、就业咨询、 职业培训、职业介绍;
    3、负责协调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包括外商独资、合资、合作企业、私营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依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4、负责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和管理过程中的相关业务工作;
    5、组织指导残疾人个体从业和自愿组织起来就业;
    6、负责盲人按摩的行业化管理,负责开办盲人保健按摩机构资格的初审及盲人医疗按摩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
    7、负责检查、指导县(市、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工作;
    8、负责残疾人就业信息网的建设和管理;
    9、承办市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应省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的相关工作。
    八、康复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肢体残疾者和智力残疾儿童、聋哑儿童、脑瘫和自闭症的康复训练;
    2、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对各类残疾人康复状况和康复需求的综合调查,了解掌握本地区康复技术资源状况;
    3、开展残疾预防和康复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
    4、负责对县(市、区)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站(所)的业务指导;
    5、承办市残联交办的其它工作。
    对应省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的相关工作。
    九、辅助器具中心工作职责
    1、组织对贫困残疾人配置辅助器具的救助,为各类残疾人提供全面的服务。
    2、对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并组织专业培训和技术交流。
    3、引导辅助器具的研制与开发,进行辅助技术的应用研究与推广。
    4、开展辅助器具知识宣传、信息咨询、辅具展示、评估适配、辅具选配、使用指导、适应性改造等服务,配合开展残疾人辅助器具的质量监督。
    5、承办市残联交办的其它工作。
    对应省辅助器具中心的相关工作。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衡阳市残联2015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单位本级决算和单位下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衡阳市残联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3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衡阳市残疾人联合会本级
2 衡阳市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办公室
3 衡阳市残疾人康复(辅助器具)服务中心
    三、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总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当年收入合计1661.38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收入1352.53万元,其他收入308.85万元。2015年当年总支出1468.2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8.0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24万元;其它支出:264.57万元;结转下年328.63万元。
    (二)201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1468.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8.56万元;项目支出1129.65万元。
    (三)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9.8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预算12万元,实际支出11.92万元,较上年增加9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8万元,支出7.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9万元)较上年减少41﹪。公务接待费用增加主要是2015年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和省、县相关工作及友邻市州交流工作等情况接待支出增加;公务车运行费减少是我会湘DA0638车辆老化严重,我会于下半年基本停止使用该车辆。
    (四)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53.59万元,其中办公费5.61万元,水电费10.28万元,公务接待11.92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9万元,会议费4.47万元,差旅费10.7万元,工会费1.0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5万元。
    (五)2015年政府采购情况
    2015年预算政府采购184.5万元,实际采购181.905万元,采购项目为残疾人康复救助项目。
    (六)2015年转移支付资金情况
    2015年我会无此类资金。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4、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衡阳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6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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